對癥“占位不充電” 北京停車新規(guī)執(zhí)行難
2021/09/17 09:11 1965新的北京地方標準《停車場(庫)運營服務規(guī)范》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范》)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,,為保障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權益,,其中特別規(guī)定每個停車場都要設置“電動汽車泊位”和“電動汽車專用泊位”,。對于占位情況,,新規(guī)則提出可以通過加價收費和協(xié)調引導加以規(guī)范,。
新規(guī)實行后,北京商報記者走訪多個停車場發(fā)現(xiàn),,新規(guī)落地以來,,響應的停車場仍屬少數(shù)。一方面,,充電車位建設情況參差不齊,,另一方面管理員人手不足,讓其難以兼顧引導工作,。對此,,也有停車場通過智能識別與地鎖系統(tǒng)等新科技巧妙化解,為解決老難題帶來新辦法,。專家也指出,,真正要解決“充電占位”,還需要新能源汽車更加普及,。
“專用泊位”難“專用”
新能源汽車快速發(fā)展,,配套設施建設規(guī)范也更新?lián)Q代?!兑?guī)范》首先區(qū)分了兩種針對電動汽車的泊位:一種是“電動汽車泊位”,,即在未充電時可以臨時停放燃油車和電動汽車的停車位,;另一種則是“電動汽車專用泊位”,指任何時段都不能停放燃油車和沒有充電需求的電動汽車的停車位,。
《規(guī)范》也對兩種泊位的提示信息進行了明確,,要求在立牌和地面都用綠色圖案和文字進行注明,北京商報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,兩種泊位的標志非常相似,,而關鍵在于要看清是否有“專用”二字。
此外,,除了提出兩種電動汽車泊位類型,,新規(guī)還對泊位的數(shù)量進行了要求?!兑?guī)范》提出,,既有和新建的公共停車場和P+R停車場的“電動汽車泊位”不少于10%,且必須修建至少1個“電動汽車專用泊位”,。
但在實地走訪10個停車場后,,北京商報記者發(fā)現(xiàn),按照新規(guī)要求進行改建的停車場并不多,,在充電車位的設置上也各有各的標準,。
首先,大部分停車場雖建有充電車位,,但并沒有劃分出“專用泊位”,。在國家圖書館綜合樓南側僅有10個充電車位,并且全部為專用泊位,。但這種劃分方法并不是按照新規(guī)要求進行立牌和地面劃線來明確,,而是在充電樁上張貼了“此處為新能源車輛充電專用,即充即走,,汽油車禁停”的字樣,,同時,一旁的藍色管理規(guī)定立牌上也寫明了相應的內(nèi)容來加以規(guī)范,。
“溫馨提示”的規(guī)定并不能有效解決占位問題,。經(jīng)粗略統(tǒng)計,國家圖書館地面分布著近200個停車位,,但在北京商報記者7月4日到訪時,,卻發(fā)現(xiàn)有燃油車仍停放在電動汽車專用泊位上。
通過走訪統(tǒng)計發(fā)現(xiàn),,部分既有停車場雖然此前已建有充電車位,,但數(shù)量似乎未能達標。在地壇公園南門有一個面積不小的停車場,,也被不少新能源車主所熟知,,但在400多個車位中,,只有30個充電車位可以使用。而在北邊的地壇體育中心,,約65個車位中則有6個充電車位,。而如中糧置地廣場,僅有5個充電車位,,全部被燃油車占據(jù)。
北京特億陽光新能源總裁祁海珅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:“在一些既有老建筑停車場增補充電樁車位難度很大,,經(jīng)濟效益上缺少初始投入資金和補貼,;安全問題上涉及到建筑結構安全和大電流快充技術的安全,而如果是小電流慢充,,一般需要半天甚至更長時間,,就加大了車位資源的緊張。”
增量來自存量惹爭議
雖然要保障電動車的停放充電權益,,同樣要應對的,,是嚴峻的“車地矛盾”。部分燃油車主則對新規(guī)抱有一些保留意見,,住在西局的燃油車主王先生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:“我能理解電動車充電有困難,,但要勻出來的車位大部分應該是從普通車位改的,很少會有擴建出來的,,那對我們油車來說不太公平,。本來市內(nèi)停車就緊張,不管油車電動車大家出行習慣也都類似,,這下停車還要分個先后了,。”
面對如此緊張的停車資源,新規(guī)對停車效率也有所兼顧,?!兑?guī)范》提出,停車管理員可以進行分類引導:普通車位有空余時,,燃油車不占用電動車泊位,;普通車位無空余時,燃油車可以占用部分電動車泊位,,但不能占據(jù)專用泊位,,并且還應留下聯(lián)系信息;而對于已經(jīng)完成充電的電動車,,管理員還應引導其及時駛離,。
由于停車站的使用情況是實時變化的,《規(guī)范》還提出,,在電動車有充電需求,,或者普通車位出現(xiàn)空余時,,管理員可以通過廣播、短信等方式,,提醒燃油車主來挪車,。如果非必需車輛強占專用泊位,并不聽勸導的,,管理員還可以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展開相應的執(zhí)法,。
但實際執(zhí)行中,引導工作卻不那么容易開展,。7月3日,,北京商報記者根據(jù)高德地圖的充電情況,發(fā)現(xiàn)中糧置地廣場的充電車位顯示空余,,但實際來到地下二層的停車場時,,面對的卻是油車占位的情況。記者詢問不遠處的停車場管理人員可否挪車時,,管理員表示束手無策,。同樣,在國家圖書館的充電車位旁的規(guī)定立牌上也寫明“請充電車輛服從工作人員管理”,。但面對占位情況,,相關管理員也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:“沒辦法直接拖走,還是需要聯(lián)系車主來挪車,。”
雖然新規(guī)提出管理員參與引導幫助解決停車難問題,,但北京商報記者在走訪中發(fā)現(xiàn),大部分停車場同一時間段只有1-2名管理員在崗,,部分還要兼顧出入閘口的收費工作,,因此人手不足成為引導工作難以開展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除了人力資源緊張導致難以兼顧外,,管理員也不希望與車主發(fā)生矛盾和爭執(zhí),。雖然新規(guī)寫明占位車主應留下聯(lián)系信息并服從挪車,但實際情況中,,愿意配合的車主屬于少數(shù),,管理員的引導工作還需要更多市民的理解和支持。
對此,,新標準雖然也規(guī)定,,停車管理人員多次告知仍然不聽勸導的,可以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展執(zhí)法,。但祁海珅也指出:“目前的占用確屬無奈,,停車場車位資源如果充足的話,相信人們不會輕易占用電動車泊位的。需要交警出面解決也是無奈之舉,,公共資源有限,,只能解決個別問題,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電動車停車難,。”
“防占位”訴諸科技來幫忙
實際上,,在2018年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和市交通委就聯(lián)合印發(fā)了《關于加強停車場內(nèi)充電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》,,要求對轄區(qū)內(nèi)尚未建設充電設施且向社會開放使用的既有停車場(含限時開放停車場),,按照不低于10%車位比例配建公用充電設施,并引導燃油車避免占用電動汽車充電車位,。今年4月1日,,正式實施的北京市新版《電動汽車充電站運營管理規(guī)范》也明確提出不得占用充電專用車位的要求。
在諸多管理要求出臺后,,為了更具體有效地解決占位問題,各個停車場也都在嘗試不同的方法,。比如,,亦莊文化園的P+R停車場使用了更先進的科技系統(tǒng),這里的專用泊位安裝有車牌識別系統(tǒng)和地鎖,,只有在識別是電動汽車后,,地鎖才會打開,而車輛充電結束離開后,,地鎖也會在5分鐘后自動彈起,。
除了智能識別與地鎖、檔桿,、監(jiān)控等“高招”,,特來電副總裁、北汽特來電公司總經(jīng)理李劍波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提及,,對于專用充電站,,也會設置智能閘機禁止燃油車駛入。
而適當加收占位費也成為應對方法之一,。對此,,新規(guī)提出,可采取階梯式價格標準進行收費,,對占用電動車泊位和在充電完成后超過一個計時單位的電動車,,停車場可以在單位時間收取最高不超過普通車位150%的費用。
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,,正在地壇公園充電的新能源車主崔女士認為:“1.5倍的價格說不上高,,在特別高峰的時候,如果是我真的需要停車,,我感覺也是可以接受的,??赡苁召M真的高一點,有懲罰性的感覺,,才能發(fā)揮更大作用吧,。”
祁海珅認為:“目前電動車保有量偏低,存量停車運行單位的改造積極性偏低,。隨著電動汽車進一步發(fā)展,,在新建建筑修建電動汽車泊位會容易實現(xiàn),存量車位改造動能也會增強,,這是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積累,。”
出處:北京商報